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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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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口岸公共仓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20年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10:53:15 | 浏览次数:

拍卖公告

 

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8月25日10时至2023年8月25日17时止(延时除外,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户名: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垄安大道铁路口岸公共仓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20年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权,项目建筑物共计11栋,其屋顶面积共约80011.63平方米[《(渝)金友咨评[2023]29号》]

起拍价:¥144200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为:

1、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电力行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实缴资本2500万元及以上;或该企业的唯一授权子/分公司,提供总/母公司授权书,总/母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公告之日前5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纳入政府及行业等相关部委的失信人或黑名单内;

3、在全国范围内已并网运行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业绩总容量不低于20MW,且持有运营项目1年以上不低于2个。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首先需在线提交竞买人的资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能参与网络拍卖。竞买人不符合上述条件参加竞买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没收竞买人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须在2023年8月24日17:00时前,在淘宝网拍卖本标的页面,以规定大小和格式的电子文件方式,提交公司资质审核文件;经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标的的网络竞买;竞买人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资质审核文件导致无法参拍等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资质审核提交文件为:

序号

文件名称

参拍主体

境内企业法人

境内企业法人唯一授权的公司

分公司

子公司

1

境内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实收资本证明提交工商局打印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审计报告、20236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任一可证明实收资本的文件

3

公司性质证明提交企查查的报告或截图,分公司提交总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提交母公司和子公司

4

境内企业法人唯一授权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

境内企业法人唯一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根据不同类型,公示中下载,签字盖章)

——

6

征信证明提交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报告,分公司提交总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提交母公司和子公司

7

业绩证明提交总公司/母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的案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同,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并网证明,并网运行光伏电站记录,项目现场并网发电照片或视频,开具给用电企业发票等。

8

承诺函(公示中下载,签字盖章)

以上证照、合同等均应为原件扫描,财务报表、复印件、截图等文件均需公司盖公章。

特别说明:本次竞拍竞买人必须使用企业淘宝、企业支付宝账户提交审核资料和参与竞拍,本次竞拍不可委托个人参与竞买,使用个人淘宝、个人支付宝账户报名竞拍无效。

四、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符合上述资质的竞买人组织看样(工作时间看样)、咨询等工作,竞买人应在2023年8月24日17:00时前看样。请拨打集成拍卖公司电话:400-962-2283、15823560309蔡女士提前预约看样。标的地址: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垄安大道115号、117号、119号。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本次拍卖无优先购买权人);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可重新拍卖。若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支付给出卖方用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若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还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

六、拍卖标的和支付价款的说明

111栋建筑物均在工商银行设定了抵押权至2026年12月,委托人已取得抵押权利人同意建设光伏发电站且实现抵押权不影响电站存续的函。

2项目由买受人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若屋顶面积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3拍卖成交价款为20年的运营权费用,共分四次支付,买受人每5年向委托人预付一次,每次支付5年的运营管理权费。第一次运管费用的支付时间为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以后三次的支付时间顺推五年。委托人指定账户收款账户为:

户  名:重庆园投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沙南支行

账  号: 83190078801500001230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与委托人另行签订《屋顶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见公示附件)作为履行权利义务的约定,买受人须按协议履行义务,合同到期按约定由委托人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保证金(退款不计息)。

七、买受人履约条件的特别说明:

1、自屋顶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设并投运(国网、发改委、建委等审批流程时间除外);

2、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内自持运营本项目,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将项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

3、成交后买受人需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运营,买受人对项目公司的建设及经营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项目投运后以分时用电量单价优惠的形式,委托人共享发电收益,销售电价在国网销售电价的基础上9折;

5、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碳排放权交易变现的,委托人享有交易额50%的分成收益。

八、委托人可单方解除《能源管理协议》的特别说明:

1、买受人在建设、运营管理期间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因买受人设备出现重大故障并未按时完成整改,导致无法保证供电持续、稳定、安全的;

3、因买受人原因造成屋顶漏水未及时修复,经委托人书面催告仍未修复并达到使用条件的;

4、买受人未按期支付运营管理费或未按约定兑现优惠电价、分享碳排放交易权收益的;

5、项目3个月未建成投运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退还,如6个月仍未建成投运,委托人单方解除能源管理协议后,有权拆除处置屋顶遗留的设备及其他物资;

6、运营期内,因项目建设不力、经营不善等,出现法院查封、稳定事件等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干扰委托人和公共仓正常工作秩序的;

九、运营权到期后的约定

能源管理协议到期后,相关设施设备归买受人所有。如项目运营状态优良,设备仍有发电功能可满足续约的,双方另行协商一致下可再续5年,同等条件下,买受人享有优先续约权;否则,由买受人在2个月内自行拆除,逾期未完成拆除的,委托人有权拆除处置屋顶遗留的设备及其他物资。

十、其他

1、屋顶移交后的所有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按照当地部委要求进行文明环保施工,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向有关部门报请报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予以协助。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承诺函》、屋顶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咨评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查看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履约条件等,未查阅文件、查勘标的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约定内容,以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须向淘宝网资产交易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4、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按照拍卖成交价的1%向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拍卖佣金(账户名称: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7421410182600001297,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市江北支行)。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后,再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6、标的成交后,拍卖公司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拍卖佣金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负责出具增值税专票。

7、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和付清约定款项后应及时与拍卖公司联系,及时办理付款和移交事宜。逾期不办理移交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企业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企业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400-962-2283/15823560309蔡女士/023-67635173顾老师

重庆集成拍卖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厦22-4

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六



竞买须知

 

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将于2023年8月25日10时至2023年8月25日17止(延时除外,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户名: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垄安大道铁路口岸公共仓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20年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权,项目建筑物共计11栋,其屋顶面积共约80011.63平方米[《(渝)金友咨评[2023]29号》]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为:

1、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电力行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实缴资本2500万元及以上;或该企业的唯一授权子/分公司,提供总/母公司授权书,总/母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公告之日前5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纳入政府及行业等相关部委的失信人或黑名单内;

3、在全国范围内已并网运行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业绩总容量不低于20MW,且持有运营项目1年以上不低于2个。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首先需在线提交竞买人的资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能参与网络拍卖。竞买人不符合上述条件参加竞买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没收竞买人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相关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工作时间看样)。符合上述资质的竞买人应在2023年8月24日17:00时前看样。敬请拨打集成拍卖公司电话:400-962-2283、15823560309蔡女士、023-67635173顾老师 提前预约看样。

符合竞买人条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可重新拍卖。若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支付给出卖方用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若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还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

  七、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八、买受人履约条件的特别说明:

1、自屋顶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设并投运(国网、发改委、建委等审批流程时间除外);

2、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内自持运营本项目,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将项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

3、成交后买受人需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运营,买受人对项目公司的建设及经营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项目投运后以分时用电量单价优惠的形式,委托人共享发电收益,销售电价在国网销售电价的基础上9折;

5、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碳排放权交易变现的,委托人享有交易额50%的分成收益。

九、委托人可单方解除《能源管理协议》的特别说明:

1、买受人在建设、运营管理期间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因买受人设备出现重大故障并未按时完成整改,导致无法保证供电持续、稳定、安全的;

3、因买受人原因造成屋顶漏水未及时修复,经委托人书面催告仍未修复并达到使用条件的;

4、买受人未按期支付运营管理费或未按约定兑现优惠电价、分享碳排放交易权收益的;

5、项目3个月未建成投运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退还,如6个月仍未建成投运,委托人单方解除能源管理协议后,有权拆除处置屋顶遗留的设备及其他物资;

6、运营期内,因项目建设不力、经营不善等,出现法院查封、稳定事件等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干扰委托人和公共仓正常工作秩序的;

十、运营权到期后的约定

能源管理协议到期后,相关设施设备归买受人所有。如项目运营状态优良,设备仍有发电功能可满足续约的,双方另行协商一致下可再续5年,同等条件下,买受人享有优先续约权;否则,由买受人在2个月内自行拆除,逾期未完成拆除的,委托人有权拆除处置屋顶遗留的设备及其他物资。

十一、特别说明

1、11栋建筑物均在工商银行设定了抵押权至2026年12月,委托人已取得抵押权利人同意建设光伏发电站且实现抵押权不影响电站存续的函。

2、项目由买受人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若屋顶面积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与委托人另行签订《屋顶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见公示附件)作为履行权利义务的约定。买受人须按协议履行义务,合同到期按约定由委托人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保证金(退款不计息)。

4、屋顶移交后的所有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按照当地部委要求进行文明环保施工,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向有关部门报请报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予以协助。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承诺函》、《屋顶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咨评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查看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履约条件等,未查阅文件、查勘标的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约定内容,以及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6、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须向淘宝网资产交易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7、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按照拍卖成交价的1%向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拍卖佣金(账户名称: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7421410182600001297,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市江北支行)。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后,再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9、标的成交后,拍卖公司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拍卖佣金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负责出具增值税专票。

10、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和付清约定款项后应及时与拍卖公司联系,及时办理付款和移交事宜。逾期不办理移交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1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企业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企业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三八月一十六日

 


标的物调查信息表

拍品介绍

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垄安大道铁路口岸公共仓项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20年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权,项目建筑物共计11栋,其屋顶面积共约80011.63平方米[《(渝)金友咨评[2023]第29号》]。

一、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为:

1、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电力行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实缴资本2500万元及以上;或该企业的唯一授权子/分公司,提供总/母公司授权书,总/母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公告之日前5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纳入政府及行业等相关部委的失信人或黑名单内;

3、在全国范围内已并网运行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业绩总容量不低于20MW,且持有运营项目1年以上不低于2个。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首先需在线提交竞买人的资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能参与网络拍卖。竞买人不符合上述条件参加竞买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没收竞买人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在2023年8月24日17:00时前,在淘宝网拍卖本标的页面,以规定大小和格式的电子文件方式,提交公司资质审核文件;经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标的的网络竞买;竞买人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资质审核文件导致无法参拍等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三、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符合上述资质的竞买人组织看样(工作时间看样)、咨询等工作,竞买人应在2023年8月24日17:00时前看样。敬请拨打集成拍卖公司电话:400-962-2283、15823560309蔡女士提前预约看样。标的地址: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垄安大道115号、117号、119号。

特别说明

本标的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20年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权,项目由买受人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承担运营期的安全责任1、税费负担情况:(1项目需办理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向有关部门报请报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2拍卖公司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拍卖佣金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负责出具增值税票。  2. 本标的约定有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拍卖保证即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屋顶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作为履行责权利的约定  3. 标的建筑物设有抵押权。 4、买受人履约条件:自屋顶移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设并投运(国网、发改委、建委等审批流程时间除外);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内自持运营本项目,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将项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移给任何第三方;成交后买受人需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运营,买受人对项目公司的建设及经营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项目投运后以“分时用电量单价优惠”的形式,委托人共享发电收益,销售电价在国网销售电价的基础上9折;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碳排放权交易变现的,委托人享有交易额50%的分成收益。 5、委托人有可单方解除《能源管理协议》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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