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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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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滨河路371号富华新城三区3号楼18-1号(不含室内动产)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2 14:39:51 | 浏览次数:

拍卖公告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2年11月11日10:00至2022年11月12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www.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滨河路371号富华新城三区3号楼18-1号(不含室内动产)

通过了解上述标的物由被执行人家属居住,存在交房延迟风险,小区名为“富华新城”建成时间约2012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15.67平方米,套内面积约99.9平方米,有2部电梯,标的物实际楼层为17-1号(请竞买人注意)。具体信息请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咨询,标的具体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其瑕疵由竞买人自行考察、了解,拍卖协助方及法院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以上标的依法按现状整体拍卖,评估价为:32.5万元,起拍价:23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本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现场公开展示(重庆市垫江县澄溪镇滨河路371号富华新城三区3号楼18-1号)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天源拍卖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天源拍卖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安排)。四川天源拍卖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联系电话:023-85672726  13896563683(侯先生) 18628088506(李先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品质,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示: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自行承担应缴纳税费,标的在移交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视、讯、看管费等所有欠费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根据《网拍规定》第十六条,网络司法拍卖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涪陵渝涪支行,账号:5000131010005000630305124)。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四川天源拍卖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023-85672726  13896563683(侯先生) 18628088506(李先生)。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3-72811133

法院监督电话:023-72812677;

联系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路7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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