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马王五村8号附26-34号房屋使用权拍卖公告 |
发布时间:2024-07-31 16:42:03 | 浏览次数: |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将于2024年8月8日10时至2024年8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户名: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马王五村8号附26-34号房屋使用权《详见(重中凯咨评字【2023】字第005号)评估报告序号10》。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房屋用途:商业,房屋建筑面积:约355.29㎡(无证)。 起拍价:¥2327200元,保证金:¥24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根据《大堰村集体资产处置大会决议》的规定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1)注册地在重庆市范围内经营性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2)合法存续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需先在线提交竞买人的资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能报名参与网络拍卖。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的联合竞拍。竞买人不符合上述条件参加竞买导致拍卖结果无效的,没收竞买人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须在2024年8月7日17:00时前,在淘宝网拍卖本标的页面,以规定大小和格式的电子文件方式,提交公司资质审核文件;经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标的的网络竞买;竞买人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资质审核文件导致无法参拍等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资质审核提交文件为: 1、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章)或原件扫描件 2、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特别说明:本次竞拍竞买人必须使用企业淘宝、企业支付宝账户参与竞拍,本次竞拍不可委托代理人参与竞买,使用个人淘宝、支付宝账户报名竞拍无效。 四、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符合上述资质的竞买人组织看样(工作时间看样)、咨询等工作,竞买人应在2024年8月7日17:00时前看样。敬请拨打集成拍卖公司电话:400-962-2283、13068316341顾老师提前预约看样。标的地址: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街道大堰村附近。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本次拍卖无优先购买权人);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可重新拍卖。若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后,支付给出卖方用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若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还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物品。 2、除(渝(2019)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1064526号)产权证以外的其他有证、无证建筑均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故本次拍卖上述标的物均以房屋使用权进行拍卖。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房屋使用权拍卖的(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房屋拍卖后无法办理权证),买受人凭与委托人签订《大堰村集体无证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大堰村集体资产处置大会决议》、九龙街道的《回函》以及相关的历史证照等资料确定相关权益。 4、标的物均有租赁,在本次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租赁合同终止。待承租人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清退房屋后由委托人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如承租人有意愿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自行与买受人协商重新租赁的相关事宜。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街道大堰村村民委员会提交合法证明材料并经确认后,提交给拍卖人录入系统,竞买人才能有效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则视为放弃。 5、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负责按现状进行标的物的交付。本次拍卖公告内容中的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用途、土地性质等只作为竞买人竞买参考,提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多不退少不补)。 6、拍卖成交的标的物,自买受人付清50%(含10%竞买保证金)的价款于次月起,由委托人与买受人按照原租赁合同租金结算并履行义务(租金结算日:买受人付清50%成交款的次月为租金结算日)。 7、拍卖成交并付清全款后,买受人享有使用、租赁、经营等该房屋的权益;若国家政策变动若需违章拆除、拆迁等,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友好协商解决,不保留其追究拍卖人和委托人转让上述房产(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全部自行承担。 8、拍卖标的物移交前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欠费由委托人承担,并协助买受人办理水、电、气过户。 9、拍卖人向买受人出具佣金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成交价款的发票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出具。 10、标的物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大堰村集体无证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并在拍卖成交后至本年12月31日内买受人向委托人支付50%(含10%竞买保证金)的拍卖成交价款,剩余的拍卖成交价款(剩余50%)自房屋移交之日起,由买受人在六个月内将拍卖成交款余款支付到委托人指定的账户,如买受人在规定的六个月内未支付拍卖成交款余款(剩余50%),由委托人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委托人将没收买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已过户的产权过户回原产权人,产生的所有税、费(买卖双方)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 11、房屋使用权拍卖的标的物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委托人将九龙街道的《回函》、《大堰村集体资产处置大会决议》以及相关的历史证照等资料全部移交给买受人。 12、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交纳余款、移交、租金结算等相关事宜,与大堰村委民委员会签订的《大堰村集体无证房屋使用权转让合同》为准。 1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查看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未查勘标的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14、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须向淘宝网资产交易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15、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按照成交价的4%向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拍卖佣金(账户名称: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7421410182600001297,开户行:中信银行重庆市江北支行)。 1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后,再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7、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和付清约定款项后应及时与拍卖公司联系,及时办理付款和移交事宜。逾期不办理移交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8、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企业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企业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400-962-2283/13068316341顾老师 重庆集成拍卖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中信银行大厦22-4 淘宝网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集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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